甘肅省財政廳 中共甘肅省委宣傳部關于延續實施文化事業建設費優惠政策的通知
甘財稅〔2025〕4號
各市(州)財政局,蘭州新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甘肅礦區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延續實施文化事業建設費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5〕7號)授權,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延續實施文化事業建設費優惠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對歸屬省級及省以下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收入,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
二、減征政策實施后,全省各級財政部門要圍繞推進文化強國建設統籌安排資金,根據宣傳思想文化事業需要予以支持,確保相關工作和重大項目順利進行。
三、2025年1月1日至本通知發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通知規定應予減免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可抵減繳費人以后應繳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或予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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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財政廳?中共甘肅省委宣傳部
2025年 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