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解讀
1. 什么是“因病致貧重病患者”?
指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在嘉峪關市參加城鄉居民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扣除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提出申請時我市城鄉低保標準的1.5倍;家庭財產符合規定(如無多套房產、高價值車輛等)。
2. 哪些醫療費用可以計入“個人自付費用”?
申請前12個月內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門診慢特病費用;住院后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報銷后剩余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
3. 如何申請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方式:由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授權書)向患者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常住六個月以上)鎮人民政府(社區)提出書面申請。
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證(在經常居住地申請的還需提供居住證)、戶口簿、家庭收入情況、醫保報銷結算單等材料復印件。
4. 家庭收入如何計算?哪些收入可扣除?
計入收入:工資、經營、財產、轉移性收入等(扣除社保、個稅等)。
不計入收入:優待撫恤金、社會救助款、基礎養老金等。
可扣除家庭剛性支出:因學剛性支出學雜費、書本費(最高扣2萬元/年);因殘剛性支出康復治療費用(最高扣1萬元/年)。
5. 家庭財產需同時滿足的條件?
(1)銀行存款不超過“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元/人月)×保障家庭人口(人)×36(月)”的計算數額;
(2)居住用房不超過1套(棟),且名下再無其它商品房、商鋪、車庫(位)、出租類不動產等;
(3)無15萬元(購車價)以上消費型機動車或大型農機具(不包括已損壞廢棄車輛和農機具);
(4)無經商登記信息,若申請家庭成員名下查詢到經商登記信息,但人均收入不超過我市上年度城鄉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經工作人員調查核實,可不認定為超過標準。
6.審核流程需要多久?
總時限:自受理之日起27個工作日之內完成(特殊情況下延長至35個工作日)。
分階段:鎮(街道)初審(10日)+公示(7日);市民政局復審(5日);市醫保局認定(5日)。
7.?哪些情況會被終止申請?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無正當理由拒不配合審核確認工作的;故意隱瞞家庭真實收入、財產和因病支出等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
8.救助方式是什么?
經市民政局認定為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后,市醫保局將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醫療救助結報支付,并通過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