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水務局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規定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相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組織實施;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件制發、文書檔案、公共關系、建議和提案辦復、信訪、保密、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水利學會及退休老干部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重要工作的督查督辦;負責黨建及黨員管理、黨員培訓、干部職工隊伍建設等有關工作,負責黨風廉政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節能減排、后勤管理、車輛管理工作。
二、財務中心(內設)
負責組織編制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部門預決算,研究擬訂財務管理、政府采購等水利資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財政性資金的支付管理;研究擬訂本系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本系統行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管局屬水管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辦理資產評估管理和產權登記等有關工作;研究提出行政事業性收費建議,參與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及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局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非稅收入管理工作,負責水利資金的計劃、使用、管理及監督檢查,負責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等工作;負責局屬單位會計人員培訓和《會計從業資格證》的發放、年檢等管理事項。
三、規劃計劃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編制水利綜合規劃、水利專業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利工程投資計劃,提出水利建設年度計劃和資金安排意見;負責水利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和技術指導,涉水工程建設項目的行政審批;審核重大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的招投標,負責水利工程的定額與造價管理、概(預)決算的審定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工作,管理全市水利建設市場;承擔水利綜合統計工作。
四、水政水資源科
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統一配置、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承辦取水許可審批,負責取水許可證的發證和換證工作;指導全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城鄉供水的水資源規劃工作,制定全市年度取水、供水、節約用水計劃并組織實施;協調和參與全市供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組織水資源開發利用技術論證和水資源論證評價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指導水行政執法工作,擬定全市水規制度,協調處理水事糾紛,參加水行政訴訟,承辦水行政復議工作。
五、抗旱防汛服務隊
負責農業灌溉和農村人畜飲水管理;具體組織防汛抗旱,減輕災害損失,承擔抗旱防汛物資器材儲備、應急抗旱防汛物資運輸、防汛搶險和救援、供應抗旱設備和物資機具、應急供水;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河道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令,制定河道治理計劃,加強河道管理,維護水工程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建立健全河道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河道管理承包責任制;加強河道及堤防的檢查和維護,組織實施河道采砂;負責采砂管理費的征收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六、水政監察支隊
負責組織實施水法規、節約用水知識的普及及宣傳;組織開展水行政執法工作,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水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承辦水事糾紛調處和水事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保護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監測等相關設施的水事糾紛和案件處理;負責配合和協助公安和司法部門查處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負責水資源費征收工作;負責水政監察員培訓、水政監察隊伍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工作。
七、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與安全管理站
貫徹執行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開展水行政監督工作,委派質量安全監督員,加強現場監督;參與工程驗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分析處理;落實項目參建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組織質量與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
八、水利建設管理站
負責全市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包括病險水庫(水閘)的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農村飲水安全、中小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泵站更新改造、“五小工程”(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壩、小水渠)等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的質量、安全、進度和資金管理及驗收工作。
九、水土保持工作站
負責水土保持查勘,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制定水土保持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審查生產建設單位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監督執行;負責全市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行使項目審核、審批、監督檢查、驗收,組織協調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建設;宣傳、貫徹國家和省、市水土保持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查處轄區內違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征繳全市開發建設項目水土流失危害補償費和水土流失防治費;負責全市水土保持業務培訓、統計信息、檔案管理和咨詢服務等工作,開展水土保持對外交流合作;行使《水土保持法》賦予的其他職責。
十、水旱災害防御科
組織編制洪水干旱防治專項規劃并指導實施。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水工程調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運用補償工作,組織指導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監測預警平臺、自動監測系統、網絡系統、視頻會商系統和群測群防體系等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調試、維護管理工作,確保非工程措施正常運行。
十一、峪泉水利站
負責峪泉灌區農業灌溉管理、水量調度及用水量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峪泉灌區農田水利設施管理工作;負責峪泉灌區農業水費征收工作;負責峪泉灌區防汛抗旱、水法宣傳、水資源管理工作;負責峪泉灌區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新建、改造、維修和養護工作。
十二、文殊水利站
負責文殊灌區農業灌溉管理、水量調度及用水量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文殊灌區農田水利設施管理工作;負責文殊灌區農業水費征收工作;負責文殊灌區防汛抗旱、水法宣傳、水資源管理工作;負責文殊灌區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新建、改造、維修和養護工作。
十三、新城水利站
負責新城灌區農業灌溉管理、水量調配及用水量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新城灌區農田水利設施管理工作;負責新城灌區農業水費征收工作;負責新城灌區防汛抗旱、水法宣傳、水資源管理工作;負責新城灌區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新建、改造、維修和養護工作。
十四、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檢測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質安全的各項政策、法令、標準規程和制度;負責全市農村飲用水水質的取樣、分析、檢測等工作;開展突發性水質污染、水質投訴和其他水質事故的處理工作;負責水質監測原始記錄、檢測報告、統計報表的編制、保管、歸檔工作,建立健全水質監測臺賬。
十五、河長辦
河長制辦公室主要職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水利部和省、市有關河道管理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等工作;抓好河道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河道巡查工作;配合做好水行政執法及其他涉河涉水聯合執法工作;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姓名:趙建軍
工作時間:每個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工作地點:嘉峪關市迎賓西路1629?
聯系電話:6319879/632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