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文旅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一、機關黨委(6339177)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黨的建設,負責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承擔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和局黨組民主生活會組織工作,指導所屬黨組織的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領導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的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組織的工作。負責離退休黨員干部工作。牽頭負責局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和統一戰線工作,指導局屬基層單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和統一戰線等工作。
二、辦公室(6326068、傳真6220050)
負責局政務綜合協調和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全局年度工作計劃、督查督辦、責任考核等工作。負責全局干部職工大會、局黨組會、局務會及其他行政會議的組織等工作。負責局文電、機要、檔案、值班、后勤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制、職稱評審、干部教育培訓、干部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牽頭負責信訪、保密、國家安全、節能減排、垃圾分類、幫扶以及局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等工作。
三、統計財務科(6321176)
負責部門預決算編制、財政資金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財務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的制定并監督執行。負責全局重大項目的財務決算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管理。負責制定年度經濟指標計劃;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牽頭負責組織收集、匯總和分析全市文化、文物和旅游指標數據等工作。
四、規劃發展科(6315443)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文化產業發展的方針和決策部署。負責擬定全市文化和旅游發展總體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負責擬定全市文化旅游產業投資計劃和建立項目庫。負責全市文化旅游產業招商引資、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全市文化、旅游與相關產業融合及新型業態發展。指導全市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負責指導和推進全域旅游、鄉村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和旅游產品(旅游商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負責培育和打造消費聚集區、夜間經濟,持續開展文旅消費季活動等促消費工作。牽頭負責全市文旅高質量發展、長城國家文化公園、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和一帶一路建設等相關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6322325)
負責全市文化和旅游業發展政策的擬定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全市文化、文物保護和旅游管理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協調重要政策和理論調研工作。負責文化和旅游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優化營商環境、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數字政府)。負責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行政效能等依法行政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全局法律事務和規范性文件、合同協議的合法合規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辦(審)證和行政處罰案件的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處理違反宣傳政策和宣傳導向的重大問題。牽頭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綜合治理(平安建設、主動創穩、禁毒)和政府督辦事項的辦理。負責文化旅游行業質量振興和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六、文化科(6326681)
負責擬訂全市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規劃、公共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擬訂全市文化公共服務標準并監督實施。負責指導全市群眾文化、鄉村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公共數字文化、社會組織等工作;指導全市圖書館、少兒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并開展工作。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負責對外文化產業的交流與合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重大文藝活動;開展文化藝術成果的考核、評獎;扶持文藝院團和推動全市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承擔歌舞娛樂場所、游戲游藝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文藝表演團體、營業性演出場所、營業性演出的審批,劇本娛樂活動、藝術品經營單位的備案以及行業安全監管工作。牽頭負責生態環保、雙擁(國防教育)等工作。
七、旅游科(6321576)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上關于旅游業的各項法規、條例和行業標準、服務規范。負責全市A級景區、星級農家樂、民宿等鄉村旅游服務質量的監督與管理。指導全市重點旅游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景區、休閑度假旅游發展。負責A級旅游景區、旅行社、星級飯店、旅游廁所、星級農家樂(民宿)、研學游、導游人員等行業監管。負責文明旅游、旅游培訓、標準化建設等工作。負責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特種旅游和行業安全生產監管等工作。指導旅游行業協會工作。承擔旅游行政審批工作。牽頭負責抓好鄉村振興、全域全城無垃圾、農村人居環境、食品安全和塑料垃圾治理等相關工作。
八、文博管理科(6220213)
負責全市文物資源普查、規劃計劃、保護展示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文物保護事業專項規劃和工作計劃的編制并組織實施。負責研究擬定文物合理利用的相關政策。負責對全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推薦和申報工作。負責審核申報各類文物保護工程、文物維修工程方案。負責對社會文物、文物流通市場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市博物館事業發展。承擔文物行政審批和文物安全監管工作。
九、文物安全監管科(6328629)
?負責制定全市文旅行業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牽頭組織召開安全生產相關會議;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全市文旅行業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防災減災、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森林草原防滅火等相關工作;督促協調各業務科室做好各監管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牽頭負責開展文化、旅游、文物行業安全生產各專項檢查工作。
十、信息廣電科(6322510)
負責全市文化和旅游行業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藝術科研和信息化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科技創新與科技企業孵化培育。負責推動全市智慧旅游、城市大腦建設工作。負責局網站、微信、微博及微官網等新媒體的日常維護、信息發布。負責依法對全市廣播電視、衛星節目收錄和通過公共視聽載體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設施設備和機構的監管。負責依法對全市接收境內衛星廣播電視節目許可的監管。負責廣電事業的行政審批和安全播出工作。牽頭負責全局網絡安全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網評、網絡輿情監管、網民留言和軟件正版化等信息化工作。
十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
負責依法行使文化、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版權)、安全生產、文物、旅游市場管理的行政執法等職能和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負責受理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方面的舉報與投訴。負責查處除制作、播出、傳輸等機構外的企業、個人和社會組織從事廣播、電影、電視活動的違法行為。協助做好突發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掃黃打非”有關工作;負責掃黑除惡、非法集資、反恐、反邪教、反詐騙、打假等工作。
(一)執法一大隊職責(6322650):負責文化市場執法及案件的辦理。負責查處除制作、播出、傳輸等機構外的企業、個人和社會組織從事廣播、電影、電視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負責查處營業性演出和歌舞娛樂、互聯網上網服務、游戲游藝、藝術品銷售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負責查處電影放映單位、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損壞、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和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行使文化行業安全生產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職能和違法案件的查處。承擔全局掃黑除惡、非法集資工作。負責文化市場執法檢查方面信息的收集和上報。
(二)執法二大隊職責(6321626):負責旅游市場執法及案件的辦理。依法行使旅游行業安全生產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職能和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受理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方面和政府“12345”的舉報、投訴。負責“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負責依法查處非法經營旅游業務和超范圍經營旅游業務,以及其他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對全市導游、領隊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執法三大隊職責(6328627):負責全市文物、印刷及出版物市場執法及案件的辦理。依法行使文物、印刷及出版物行業安全生產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職能和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查處破壞文物遺址、文物盜挖、販賣以及古玩市場經營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查處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傳播淫穢色情、兇殺暴力、封建迷信行為。負責查處印刷、復制、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非法出版單位和個人的違法出版活動。負責查處各類網絡文化、網絡視聽、網絡出版等違法經營行為。負責配合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的違法行為。承擔全局“掃黃打非”、反恐、反邪教、反詐騙工作。
十二、宣傳推廣中心(6321280)
負責全市旅游形象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旅游宣傳營銷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旅游市場調研開發、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旅游宣傳品(片)的設計制作、宣傳資料的收集整理。擬訂全市文化、旅游重大節會活動的計劃和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文化旅游類節會備案工作。負責文化旅游、省內重點旅游區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線路的策劃、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新聞發言人等工作。負責組織我市大型文化和旅游對外(外事)及對港澳臺交流推廣活動。負責航線培育工作。牽頭負責大敦煌文化旅游經濟圈建設和嘉酒雙城聯動建設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