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嘉峪關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 立法計劃的通知
嘉政辦發〔2021〕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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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嘉峪關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
立法計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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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郊區工作辦、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計劃》已經市政府第85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市委第135次常委會議審定,現予印發,請結合以下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一、承擔制定項目的單位,要高度重視起草工作,主要領導要參與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起草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做到“人員、時間、經費”三落實,確保工作質量和進度。嚴格按照《立法法》《甘肅省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論證協調,總結實踐經驗,廣泛聽取意見,按時向市政府報送送審稿和起草說明。對不符合要求、內容不成熟、程序不規范的送審稿,退回起草單位重新研究。
二、承擔調研項目的單位,要加強調研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報送調研報告,形成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起草說明的一并報送。起草說明內容應包括: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的依據、起草過程、主要內容、重要條款的說明、解決的主要問題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三、與調研、起草工作有關的部門要服從大局,對發出的法規、規章征求意見稿,要及時組織認真研究,認真負責反饋意見,積極主動參加立法論證會、座談會等,立足工作實際提出高質量的意見建議。
四、起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應當由責任單位的法制機構或法律顧問審核,經起草單位有關會議討論通過,形成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送審稿,并由起草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后,上報市人民政府審查;報送地方性法規送審稿和政府規章送審稿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提請審查的請示;
(二)地方性法規送審稿和政府規章送審稿的正文、說明及其電子文本;
(三)有關機關、組織和個人對地方性法規送審稿和政府規章送審稿的主要不同意見,聽證會、論證會記錄;
(四)有關法律依據;
(五)其他有關材料。
五、報送市政府審查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由責任單位通過政府協同報司法局或直接送司法局辦公室。調研項目分別報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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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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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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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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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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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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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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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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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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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制止餐飲浪費行為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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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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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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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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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物業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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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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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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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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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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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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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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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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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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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城市燃氣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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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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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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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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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20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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