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批轉《嘉峪關市清理償還政府欠款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政辦發〔2018〕15號
各區,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清理償還政府欠款專項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予批轉,請認真組織實施。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嘉峪關市清理償還政府欠款專項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推進民間投資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甘辦發〔2016〕66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清理償還政府欠款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7〕125號)和《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抓緊做好清理償還政府欠款專項工作的通知》(財建(2017)26號)精神,做好清理償還政府欠款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三區、各部門要在2016年已經摸清政府欠款數額的基礎上,按照“誰拖欠、誰償還”的原則,通過積極爭取上級補助資金、壓縮一般性支出、加大部門收入征收力度等多種方式,切實落實償還欠款的資金來源,合理安排還款計劃和進度,抓緊解決政府欠款問題。拖欠企業的工程款和物資采購款,按照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別不低于清償數額的30%、30%、40%的比例分年度償還,有條件的應提前償還,確保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償;因拖欠工程款導致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應在2017年底前優先全部清償。
二、具體措施和責任落實部門?
(一)積極籌措資金,保證按期償還。
1. 市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各項建設類資金除必須確保的重大民生、安全等項目之外,要調整結構,優先用于償還欠款項目,尤其要優先解決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盤活存量資金、置換債券資金應優先安排償還存量政府債務中對企業的欠款。(市財政局負責,市發改委、市人社局配合)
2. 有欠款的部門,除保證基本支出和正常必要的項目支出預算外,新增預算和結余資金應全部用于償還欠款。(涉及欠款部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3. 對不能按期償還政府欠款的有關部門,除必須確保的重大民生、安全等項目外,財政專項建設類資金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設類資金將不予安排新的基建項目。(市發改委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4.各單位要切實履行項目管理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大資金籌措力度,認真分析項目欠款成因,及時籌措資金償還欠款。凡是由于中央、省級項目資金未按計劃到位的,各單位要加強與上級部門的工作銜接,確保上級補助資金按計劃到位;凡是由于單位自籌資金未到位形成的缺口,各單位要積極向上爭取資金,同時加大部門非稅收入征收工作力度,確保自籌資金足額到位;凡是全額由市級財政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缺口,各單位要加強部門預算經費管理工作,通過壓縮一般性支出、調整支出結構解決項目欠款問題。(涉及欠款部門負責,市發改委、市財政局配合)
5. 鼓勵各部門各單位積極向上爭取資金,凡是爭取到上級補助資金的部門,市財政給予業務經費獎勵。獎勵標準為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下的,按照2%獎勵;500萬元以上的,除按照2%獎勵外,每多爭取100萬元,再增加1萬元的獎勵,每個單位原則上增加的專項補助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年。(市財政局負責)
(二)嚴格項目審批,加強項目管理。
1. 將落實建設資金、采購資金納入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審批、開工許可和政府采購程序把關的前置條件。(市發改委、市建設局、市財政局負責)
2. 對建設資金來源不落實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不予審批;有欠款的部門一律不安排新建項目。(市發改委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3. 項目超概算、超預算應事先分清責任再履行概算、預算調整審批程序,投資主管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要按規定和程序做好配合;欠款部門不得以概算調整未批準等理由推卸責任、拖延償還。(涉及欠款部門負責,市發改委配合)
4. 政府投資項目在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試運行合格后,應嚴格按照(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6)503號),在3個月內編報財務竣工決算,辦理決算審核批復,及時清償債務。(涉及欠款部門負責,市審計局、市財政局配合)
5. 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監督管理,嚴肅查處未批先建、先開工后立項、未落實建設資金的政府投資項目;嚴禁政府工程項目以各種方式要求建筑企業帶資承包。(市建設局負責,市發改委配合)
6. 規范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投標行為,嚴肅查處虛假招標、圍標串標、惡意低價中標、掛靠借用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建設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三)完善監督機制,主動公開信息。
1.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受理轄區內政府欠款的投訴;市財政局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舉報電話:0937-6315155,電子信箱:jygzfqk@163.com),受理我市有關部門政府欠款的投訴(市財政局負責)。
2. 涉及欠款部門在季度結束次月5日內向市財政局報送本部門政府欠款償還進展情況說明及報表(詳見附表),次年1月底前報送政府欠款償還工作總結,市財政局要實時向社會公開公告政府欠款及償還情況。(市財政局負責,涉及欠款部門配合)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嘉峪關市清理償還政府欠款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由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審計局、市建設局、市人社局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負責對清理償還政府欠款專項工作的統籌協調,分析問題癥結,完善規章制度,健全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防止發生新的拖欠,有效防控政府債務風險。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統計匯總相關數據,按時向省財政廳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報表,主任由市財政局局長兼任。
(二)明確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政府欠款清理工作的統籌實施和督促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建設局、市人社局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相互銜接配合,加強監管和督導;市審計局要將清理政府欠款有關工作作為審計重點內容。
(三)落實主體責任。涉及欠款的各行政事業單位是償還欠款的主體,應當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籌措的主體責任,各部門要通過爭取上級補助資金、增加部門收入、壓縮減少一般性支出等措施主動償還欠款;同時要認真細致做好前期工作,落實資金來源,強化項目管理,嚴格履行項目管理程序,避免發生新的拖欠。
(四)嚴格督查問責。市政府督查室要建立督查制度,加大督導落實力度。對工作開展不力、滯后的有關部門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審計局、市建設局、市人社局要組成聯合督查組,對投訴舉報整改不力的部門進行重點督查。要建立問責制度,對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的有關部門分管領導進行約談,對借口拖延拒不履行償還欠款的單位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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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月2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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