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關于規范全市財政投資信息化項目建設程序的通知
嘉政發〔2018〕19號 ?
各區,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為規范全市財政投資信息化項目建設程序,推進我市智慧城市建設,建立項目批建機制,避免重復建設,浪費資源,經市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將我市財政投資信息化項目建設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評審
由市工信委會同市電子政務辦,根據《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信息化建設專家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的通知》(嘉政辦發〔2017〕158號)和《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市開展信息化項目建設相關事宜的通知》(嘉政辦函〔2017〕207號)要求,適時組織專家對申請評審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委托有項目可研編制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編制,報告須附資質證明。報告內須寫明項目各部分資金預算及籌措渠道、實施效果、建設時間等內容。杜絕由項目承建商自行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經評審通過的項目,列入全市信息化項目庫。評審結果及專家組評審意見書由市工信委函告項目建設單位。
二、項目立項
經評審通過的項目,由市工信委立項(涉密項目除外),立項前須取得市發改委和市財政局的資金統籌書面意見。
三、項目招標
根據項目立項文件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市工信委審查項目招標公告后,由建設單位代理方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發布招標公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招標單位建設項目的有關工程咨詢、勘察設計、建設施工等相應資質進行審查,對符合招標條件的進行公開招標;對符合政府采購要求的,由市財政局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政府采購手續。
四、項目審核
項目中標單位須編制項目建設方案,方案中要對項目各項建設內容進行詳細論述,交由市工信委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評審通過的項目方案,由市工信委向項目建設單位及中標單位出具《關于同意進行***信息化項目實施的通知》。項目建設單位及中標單位按照《通知》要求組織項目建設。
五、項目驗收
項目中期評估及驗收由項目建設單位組織實施,必須依據《嘉峪關市信息化建設專家庫設立及管理辦法》和《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市開展信息化項目建設相關事宜的通知》要求,由市電子政務辦和市工信委組織原批專家,參與中期評估和驗收。未經過中期評估的項目不予驗收。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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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3月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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