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嘉峪關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區,市政府各部門,在嘉各單位:
《嘉峪關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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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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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關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2019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也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關鍵之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為主線,以提高制度建設質量、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為著力點,全力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以更高的目標、更嚴的要求扎實推進依法行政、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為我市推進高質量轉型發展、實現高水平全面小康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
一、強化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抓好領導干部學法工作。抓住“關鍵少數”,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和法治講座制度。全年組織市政府常務會議學法不少于8次,全市領導干部法治講座不少于2次,各部門會議學法不少于12次。(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司法局牽頭,各有關單位配合)
(二)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圍繞中央、省、市重大決策部署,按照各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中確定的重大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等行政執法事項內容和執法薄弱環節,有重點、有針對性的制定學習與培訓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市司法局組織庭審觀摩活動不少于2次,組織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培訓和測試;各部門、各行政執法單位結合第五輪執法證件換證工作要求,在6月底之前組織本單位行政執法人員專業法律知識培訓和考試。(責任單位:司法局牽頭,各行政執法單位配合)
(三)做好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嚴格落實《嘉峪關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辦法》,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被提起行政訴訟的單位,應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班子成員出庭應訴,并在出庭結束一周內將案件基本情況和出庭應訴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有關單位)
(四)認真組織任職前廉政和法治考試。嚴格落實《嘉峪關市領導干部任前廉潔從政和依法行政法律法規知識考試辦法》,在領導干部公示期內組織好任職前廉潔從政和依法行政法律法規知識考試。(責任單位: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司法局)
(五)繼續開展“一把手”講法活動。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繼續組織開展“一把手”電視講法活動。通過部門負責人現身說法、親自授課的形式,以講促學、以案釋法,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的帶頭示范作用,在全市營造知法、學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司法局牽頭,各有關單位配合)
(六)認真做好年度述法工作。落實《嘉峪關市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述法實施辦法(試行)》,通過考核與述職助推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責任單位:各有關單位)
(七)繼續開展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各單位按照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部署和《嘉峪關市依法行政示范單位評定辦法》,結合本單位年度工作重點制定示范創建活動方案,積極開展示范單位創建工作。組織示范單位開展觀摩交流活動,鞏固已評定示范單位工作成果,發掘新進單位亮點特色,交流推廣示范創建工作經驗,發揮典型引領作用。(責任單位:司法局牽頭,各有關單位負責)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八)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公共數據大平臺建設,推進行政審批及便民服務事項“四辦”改革和“全流程”效能監管。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目錄化、編碼化管理。落實好投資項目并聯審批聯席會議制度,加快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繼續做好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清理和清單及時發布工作。推動行政許可事項網上運行,做到應上盡上。(責任單位:政務服務管理局、市委編辦、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單位各負其責)
(九)全面修訂權責和服務清單。根據機構改革情況,全面修訂各部門權力、責任和服務清單。繼續推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公布負面清單;公布年度市級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實行動態化管理;嚴格執行甘肅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目錄清單和甘肅省定價目錄。(責任單位:政務服務管理局、市委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各有關單位各負其責)
(十)繼續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根據機構整合重組情況、法律法規變動情況和省、市相關部署及工作需要,繼續深入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全力推動減證便民、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抓好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確定的告知承諾事項,非申請人自愿,不得再要求其提供。(責任單位:司法局牽頭,政務服務管理局、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各有關單位各負其責)
(十一)優化公共服務。各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全面落實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治理、安全生產和生態保護等責任。健全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及時梳理調整并公布全市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公開目錄、優化流程、實施績效考評。把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納入預算,實現中長期財政規劃管理。(責任單位: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市委政法委、應急局、生態環境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各負其責)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十二)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按照機構改革情況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設相關決策部署,對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制度進行全面梳理和修訂,重點查找制度缺項、滯后等問題并認真整改。及時調整領導小組,確定黨、政主要負責人為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層層落實具體責任機構和責任人。(責任單位:各區、各部門、各鎮、各有關單位各負其責)
(十三)嚴格落實立法任務。按照《嘉峪關市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序規定》,推進立法制度化、精細化。認真落實《嘉峪關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計劃》,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調研、起草等立法相關任務。(責任單位:司法局牽頭,各有關單位配合)
(十四)提高政府立法公眾參與度。落實立法聽取意見、立法草案向社會公眾、團體、專家學者征求意見制度。法規規章草案要通過網絡、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不少于30日。建立并落實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制度,發揮立法聯系點作用。(責任單位:司法局牽頭,各有關單位配合)
(十五)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和有效期制度,加大備案審查力度,對違法或不當的規范性文件及時糾正。落實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重點加大對暫行、試行類規范性文件的清理,清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探索推行規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向社會提供相關查詢服務。(責任單位:司法局牽頭,各有關單位配合)
四、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十六)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嚴格落實《嘉峪關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和《嘉峪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等相關決策制度,完善部門重大決策五大程序配套制度,強化重大決策法定程序的剛性約束。市級重點項目牽頭和責任單位要嚴格履行重大決策程序制度,確保五大程序全面落實到位。實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化、檔案化管理,對決策全過程如實記錄,實現重大行政決策行為和決策案卷規范化管理。(責任單位:各有關單位)
(十七)加強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鞏固各區、各部門、各鎮法律顧問全覆蓋工作基礎,各部門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公職律師、法律顧問聘用與使用制度,全力構建以法制及相關機構為主,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為輔的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體系,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處理涉法事務中的決策咨詢與專家顧問作用。(責任單位:司法局牽頭,各有關單位負責)
(十八)開展重點民生領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調動公眾參與決策積極性,對文化教育、醫療衛生、食品安全、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城市管理、公用事業等涉及民生領域的重大決策在實施前開展深入摸底調研和民意調查,在實施一年后開展決策后評估,以“民意問政”的方式及時檢驗決策成效。選取不少于2件重大民生決策事項開展決策后評估。對與上級要求不一致和與民意調查結果有較大差距的,要及時修改完善,確保重大決策更符合中央、省、市最新決策部署和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司法局牽頭,各有關單位負責)
五、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十九)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認真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全面開展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要求,著力推進行政執法事前、事中、事后公開公示與痕跡留存,強化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力度,切實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對行政執法的內、外部監督。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開展行政執法示范創建活動,培育不少于2個行政執法示范單位。(責任單位:司法局牽頭,各有關單位負責)
(二十)繼續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制度。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建立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進一步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抽查工作細則,實現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流程整合,減少對企業的干擾。(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牽頭,各有關單位負責)
(二十一)嚴格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全面開展第五輪行政執法證件換證工作。認真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積極與市司法局和相關部門溝通,做好機構改革后的行政執法單位和執法人員執法證件辦理相關工作,確保6月30日前換證工作全面完成。嚴格落實執法資格公示制度,單位執法主體資格證和執法人員個人執法證件均要在網站進行公開。加強對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的規范管理。(責任單位:司法局牽頭,各有關單位負責)
(二十二)規范自由裁量行為落實罰繳分離制度。根據法律法規修訂情況,重新修訂和細化量化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規范并公布裁量范圍、種類和幅度,在行政處罰相關文書中說明裁量基準的采納情況和理由。全面落實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專項檢查。(責任單位:司法局、財政局牽頭,各行政執法單位負責)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二十三)全面加強政務公開工作。認真落實《嘉峪關市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推行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做好對熱點敏感問題的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對群眾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在規定時限內予以公開或答復。(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應急局牽頭,各有關單位負責)
(二十四)全面落實各項監督制度。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尊重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責;重視法院、檢察院作出的司法建議,認真研究改進措施并及時反饋。認真研究和辦理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積極配合省、市巡查工作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好整改落實。(責任單位:各區、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各負其責)
(二十五)加強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公共資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對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取消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提高審計工作效能,壓縮離任審計等工作時間。(責任單位:各有關單位各負其責)
(二十六)完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完善社會公眾對違法行政行為的投訴舉報制度,全面公開各類監督方式,暢通投訴監督渠道。發揮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作用,全年組織監督員參加活動不少于2次。發揮傳統媒體監督作用,主動接受媒體監督。建立健全網絡輿情監測、收集、研判、處置機制,推動網絡監督規范化、法治化。(責任單位:司法局、應急局牽頭,各有關單位負責)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二十七)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利益表達、協商溝通、救助救濟等機制,暢通群眾權益保障渠道。提高相關工作人員應對和處置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能力,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專題教育培訓。引導和支持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依法表達訴求和維護權益。適時組織律師服務民營企業專項活動,為重點民營企業開展法治體檢,幫助民營企業有效預防和化解法律風險。深入開展律師進社區工作,加強與社區律師的對接,對可能出現的群體性上訪等問題線索及早發現、妥善解決。(責任單位:應急局、公安局、司法局各負其責,各有關單位配合)
(二十八)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暢通行政復議渠道, 嚴格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以公開透明的程序保障審理結果的公正。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落實辦案場所和有關裝備保障。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學習培訓,著力解決個別領域和部門行政復議案件比較集中的問題。(責任單位:司法局牽頭、各有關單位各負其責)
(二十九)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推廣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實行全市48個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全覆蓋。探索在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行業組織中設立人民調解組織。加強交通事故、醫患、勞動及消費、物業管理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加強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信訪、仲裁的銜接與互動,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合力。(責任單位:司法局牽頭,各有關單位各負其責)
八、強化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
(三十)強化組織領導。認真落實《甘肅省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實施辦法》,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對不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本部門發生重大違法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后果的,依法依規追究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制度。(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司法局牽頭,各區、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負責)
(三十一)強化工作責任。認真貫徹落實《綱要》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部門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計劃,切實推進各項工作全面落實。進一步落實責任體系,明確主管領導、分管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人員,切實靠實工作責任。各區、各部門、各鎮設置專(兼)職法治員,并于5月30日前向市司法局報備。(責任單位:各有關單位)
(三十二)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強化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機制,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標準。落實好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述法實施辦法,加大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在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中的權重,改進考核方式,進一步提高考核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牽頭,司法局、各有關單位配合)
(三十三)加強學習交流和宣傳引導。加大與省內外相關部門、高等院校和培訓機構的交流與合作,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提供理論支撐和參考。開展正面宣傳和反面警示教育,定期通報和曝光違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改進工作。全面推進“七五”普法,大力開展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宣傳工作,探索制作和引入法治公益廣告、普法小故事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素材,依托各種媒體采用多種方式進行廣泛宣傳。建設法治廣場、法治公園、法治長廊等法治文化陣地,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市委宣傳部、司法局各負其責,各有關單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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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
嘉峪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28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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